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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摘要:此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而此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呼应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表述,正式部署了一系列针对国家级经开区的深化改革措施,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方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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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李可愚每经编辑陈旭

5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此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而此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呼应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表述,正式部署了一系列针对国家级经开区的深化改革措施,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方针和路线图。

尤其是在支持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会议指出,各地要主动作为,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放出活力,管出公平。

以专门措施激励科技成果转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级经开区对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共有219家国家级经开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占全国10%左右,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占20%左右,主要指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还有很大新潜力有待释放。

在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国家级经开区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去年,商务部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工程作为重点,推动开发区创新;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也指出,要聚焦创新提升,高质量建设国家级经开区。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其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310328)、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势。”

未来,国家级经开区的质量将在哪些方面得到重点提升?从此次会议的有关表述来看,推动区内产业创新升级,将成为未来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头戏”。

会议明确,对于国家级经开区内科技成果转化,将推行专门激励措施。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现金奖励,符合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会议指出,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试验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区内布局。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

在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上,国家级经开区未来也将取得突破。会议强调,要支持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具体包括: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将招商成果纳入经开区考核激励。对创业创新人员在户籍、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方面给予便利。各地要主动作为,赋予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放出活力,管出公平。

此次会议中提及的不少针对国家级经开区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此前已在不少自贸试验区成功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果。

以“告知承诺制”为例,它指的是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需满足的审批条件,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审批部门随即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事后再跟进监管。此前,这一制度已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等不少地方逐步推行,并成功运行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集成电路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

除讨论部署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工作外,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会议指出,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通过对在华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吸引各类投资共同参与和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需求。

会议决定,在已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按规定的不同条件分别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或“五免五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继续实施201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会议还决定,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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